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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继女为受益人,保险利益归继女,离婚时夫妻不分割保险金。这是因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夫妻不能对其进行分配。
(二)保险在缴费期,一方继续缴费,可协商由获抚养权方缴费,未获抚养权方补偿;或协商变更投保人继续缴费。这样能保证保险的持续有效性,也平衡双方权益。
(三)双方都不想缴费,可退保,现金价值作共同财产分割。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同时合理分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