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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城中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城中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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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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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别人把我的脚烫伤了,应该怎么赔付?

张松梅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咱这边遇到什么法律问题了

3分钟前

管辖异议被最终裁定驳回怎么办

律图松原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管辖异议被最终裁定驳回后,当事人要遵循两审终审制的效力,按裁定在该法院继续诉讼,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 (2)积极准备诉讼是当事人此时应采取的正确态度。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是关键,证据是支撑诉求的基础,能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3)按时参加庭审并在法庭上充分陈述观点和主张也很重要,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4)如果后续发现足以推翻原管辖裁定的新证据,可在法定再审申请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再审,但需注意再审申请不影响原诉讼程序的进行。 提醒: 在继续诉讼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若有申请再审想法,务必注意法定申请期限。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1小时前

管辖异议被最终裁定驳回怎么办

吉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管辖异议被最终裁定驳回后,当事人要按照裁定在该法院继续进行诉讼程序,这是因为两审终审制下,管辖异议裁定的终审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必须遵守。 (二)当事人应积极准备诉讼,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按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充分陈述观点和主张,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若在后续诉讼中发现足以推翻原管辖裁定的新证据,可在法定再审申请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再审,不过再审申请不影响原诉讼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对于管辖异议等其他裁定,若符合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再审,且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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