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出借方和借用方,要避免借用营业执照签合同的行为,若已发生应及时停止,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改正,争取减轻处罚。
(二)在签合同前,交易相对方应仔细核实对方营业执照的真实性和归属,避免与借用营业执照的主体交易。
(三)若不小心与借用营业执照方签订合同,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