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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山亭区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山亭区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山亭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加发50%。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九级7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标准为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九级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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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预备阶段如何认定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非法拘禁罪预备阶段的认定确实需从主客观两方面判断。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对该阶段认定的关键要素。 针对此,给出以下措施建议: 1.对于司法人员,在认定时要全面审查证据,从多方面判断行为人主观故意。例如,结合行为人的言语、日常表现等,准确区分犯意表示与犯罪故意。 2.对于客观行为,要严格界定准备行为的范围和程度。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行为,不能轻易认定为准备行为,需考量其与非法拘禁行为的关联性和紧迫性。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民众明白非法拘禁罪预备阶段行为的界定标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同时,这也有助于民众更好地监督和识别此类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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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预备阶段如何认定

律图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主观故意是认定非法拘禁罪预备阶段的重要因素。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自身行为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积极追求这一结果,这种故意心态是进入预备阶段的起点。 (2)客观行为方面,准备拘禁工具,无论是绳索还是手铐等,都显示出行为人已开始为犯罪做实质性准备。 (3)调查被害人行踪也属于预备行为,通过掌握被害人动态来确定犯罪时机和地点,进一步推进犯罪计划。 (4)精心策划拘禁方案,涵盖作案地点选择、人员分工安排等,表明犯罪准备更为深入。 这些行为只要存在,即便未实际着手非法拘禁,也构成预备。但仅有内心想法表达,没有实际行动,则不构成。 提醒: 认清非法拘禁罪预备阶段界限,勿有相关准备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有疑问可咨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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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预备阶段如何认定

律图崇左市律师 最近回复:

(一)主观判断要点:确定行为人是否明知自身行为会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积极追求这一结果,可从其言语、过往行为等方面综合判断。比如是否曾表达过类似想法,以及在后面行动中的态度。 (二)客观判断要点:仔细审查是否存在准备拘禁工具、调查被害人行踪、策划拘禁方案等行为。要注意这些行为必须是切实为非法拘禁做准备,且已超越单纯的想法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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