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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河区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汤旺河区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汤旺河区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汤旺河区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汤旺河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4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042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57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01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162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40996元

(2)采矿业98793元

(3)制造业8187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2695元

(5)建筑业62166元

(6)批发和零售业77983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3288元

(8)住宿和餐饮业41197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945元

(10)金融业74150元

(11)房地产业53953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298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7529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908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1953元

(16)教育92853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504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1787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约七万六千元

二、汤旺河区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0个月的本人工资。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工伤职工离岗8个月的本人工资。



该汤旺河区九级工伤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汤旺河区律师

10秒前

马上37天了是不是要逮捕了

恩施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刑事诉讼中确实存在37天“黄金救援期”。这37天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间与检察院作出决定时间的总和,不过并非到37天就必然逮捕。 2.若在此期间证据不足不构成逮捕条件,检察院会作出不批捕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嫌疑人或变更强制措施;而若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符合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检察院则会批准逮捕。 3.对于嫌疑人及其家属而言,在这37天内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向检察院提出不构成逮捕条件的法律意见,争取在黄金救援期内使嫌疑人获得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也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查,确保司法公正。

1小时前

马上37天了是不是要逮捕了

荆门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刑事诉讼里,公安机关拘留人后若认为需逮捕,通常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能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到30日。 (2)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由此形成37天的“黄金救援期”。 (3)这37天并非到时间就必然逮捕。证据不足不构成逮捕条件时,检察院会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符合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检察院会批准逮捕。 提醒:在“黄金救援期”内家属应尽快为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不同案情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小时前

马上37天了是不是要逮捕了

鄂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嫌疑人方应在37天内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不在场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明自身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 (二)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能与嫌疑人会见沟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争取不批捕。 (三)家属要配合律师工作,提供可能对嫌疑人有利的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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