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员工若想获得辞工经济补偿,需确认辞工原因是否属于以下法定情形:工厂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厂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员工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二)若符合上述情形,员工辞工后可要求工厂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