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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车祸赔偿标准

车祸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车祸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黑龙江车祸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黑龙江车祸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黑龙江车祸赔偿标准

1、因车祸只有财产损失

受害人因车祸导致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因事故造成车辆、衣物等损失

2、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

农村居民误工费按上一年度黑龙江省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城镇居民误工费按上一年度黑龙江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按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2)当事人不能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

护理费按照黑龙江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3)受害人定残的

护理费按黑龙江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计算

护理依赖程度的赔偿系数一般为完全护理依赖100%、大部分护理依赖80%、部分护理依赖50%

交通费: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乘坐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住院补助伙食费: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或鉴定意见确定

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赴外地治疗的住宿费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车祸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因车祸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因车祸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黑龙江车祸赔偿项目

1、因车祸只有财产损失

受害人因车祸导致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财产损失

2、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因车祸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4、因车祸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车祸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黑龙江车祸计算方式

一、黑龙江省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4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042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57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01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162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40996元

(2)采矿业98793元

(3)制造业8187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2695元

(5)建筑业62166元

(6)批发和零售业77983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3288元

(8)住宿和餐饮业41197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945元

(10)金融业74150元

(11)房地产业53953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298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7529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908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1953元

(16)教育92853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504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1787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6万余元

二、黑龙江省车祸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包含现场及转运途中的入院前急救费用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

农村居民误工费=上一年度黑龙江省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城镇居民误工费=上一年度黑龙江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2)当事人不能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

护理费=黑龙江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护理天数

(3)受害人定残后

护理费=黑龙江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护理依赖程度的赔偿系数一般为完全护理依赖100%、大部分护理依赖80%、部分护理依赖50%

4.交通费

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乘坐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赴外地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或鉴定意见确定

7.住宿费

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天数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车祸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4.财产损失

车祸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该黑龙江车祸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黑龙江律师

17分钟前

施工时偷盗电缆怎么量刑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施工时偷盗电缆量刑因电缆使用状态而异。若偷盗未投入使用的电缆,按盗窃罪处理,依据盗窃数额量刑,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若偷盗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解决措施和建议:施工单位应加强电缆等物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安装监控设备。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其明白偷盗电缆的严重法律后果。

2小时前

施工时偷盗电缆怎么量刑

律图松江区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施工时偷盗电缆量刑的确因电缆状态不同而有差异。对于未投入使用的电缆,以盗窃罪量刑。根据盗窃数额分为三个量刑档次,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若偷盗正在使用中的电缆,这种行为会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实际量刑会结合犯罪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综合判定。 提醒:施工中对电缆要妥善管理,避免触犯法律。不同的电缆状态对应不同罪名和量刑,案情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小时前

施工时偷盗电缆怎么量刑

上海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施工时偷盗电缆的行为,首先要判断电缆是否已投入使用。若未投入使用,应按照盗窃罪量刑,需准确评估被盗电缆价值以确定数额范围。若数额较大,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可能有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况;数额巨大,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可能有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若偷盗的是正在使用中的电缆,其行为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会结合犯罪情节、造成后果等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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