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劳动仲裁违约金怎么来约定
劳动仲裁中,违约金的约定需遵循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能在两种情况下约定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进行劳动仲裁能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及仲裁实践,劳动仲裁中通常无法主张精神损失费。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限于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权益纠纷,如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伤待遇、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精神损失费的主张源于人格权侵权或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范畴,并不在劳动仲裁的法定受案范围内。
若用人单位的行为同时构成对劳动者人格权的侵害(如侮辱、诽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劳动者可在劳动仲裁之外,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民法典》第996条、第1183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需注意,劳动仲裁机构对精神损失费请求一般不予受理,建议劳动者区分权益性质选择救济途径。
三、进行劳动仲裁能否主张恢复劳动关系
进行劳动仲裁时可以主张恢复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恢复劳动关系。
当劳动者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仲裁委需审查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若认定为违法解除,一般会支持劳动者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不过,若存在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如原岗位已被他人替代且无法安排其他合适岗位等,仲裁委可能不支持恢复劳动关系,但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所以,劳动者在仲裁前要综合考量自身情况及证据,判断主张恢复劳动关系的可行性。
在探讨进行劳动仲裁违约金怎么来约定的问题后,其实与之相关还有两个情形值得关注。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若提前离职,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若劳动者在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到竞争单位工作,其违约金应按照双方约定来支付。劳动仲裁违约金的约定问题往往复杂且受诸多条件限制。若你对劳动仲裁违约金约定的更多细节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团队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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