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标准伤残鉴定是怎样的
工伤标准伤残鉴定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是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接着是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委员会根据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最后是结论出具,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与伤残等级相关。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至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五级、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发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七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至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三、工伤未达伤残等级能否获法律赔偿
工伤未达伤残等级也能获法律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即便未构成伤残,职工仍可享受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了解工伤标准伤残鉴定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职工能获得哪些具体的赔偿项目,这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另外,若对工伤鉴定结果存在异议,该如何进行再次鉴定。这些后续问题对于工伤职工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如果你在工伤标准伤残鉴定以及其后续赔偿、再次鉴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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