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4 · 12832人看过
导读:1、按持续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两种。2、按丧失程度分为: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①完全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继续从事本职工作。②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从事通常的本职工作,但履行其他较轻工作而无损于健康。

{ArticleTitle}

劳动者要是遭受了工伤或者患上了职业病的话,那么此时多半都会造成一定劳动能力的丧失,因此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作出赔偿的时候其实都有关于这方面的赔偿,但就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不同,实际的赔偿也是不同的,这就与法律中规定的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关系了,那究竟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其受损伤的组织器官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而不能执行其应具备的功能,需有特殊的医疗依赖,需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离开这种特殊的环境,受害者就会发生死亡或无法生活。例如,植物状态、高位截瘫、重症肌无力等。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损伤或疾病造成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显畸形,使受损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需一般性医疗依赖及有时需要他人帮助,脱离这种环境有可能危及生命。例如偏瘫、中等程度的智力低下、频发性的癫痛等。

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有哪些?

(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外伤致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损害,造成器官大部分缺失或畸形,伴有轻度功能障碍,生活能够自理,能参加一般性劳动,对医疗等无必须的依赖性。例如一眼缺失、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等。

(二)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外伤致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损害,造成器官部分缺失或轻度畸形,伴有轻度功能障碍或无功能障碍,无任何医疗依赖。生活完全能够自理,能参加大多数劳动,对某种专长劳动对功能有一定影响。例如一指缺失、踝关节功能轻度障碍,一耳听力下降、一眼低视力等。

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来看,主要分为了两种,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中,还包括了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不同的情况下,很显然劳动者遭受的损害是不一样的,这就意味着对劳动者作出的赔偿也是不同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伤鉴定相关

  • 345次阅读
  • 在法定继承领域中,继承权丧失主要涵盖以下几类情况:第一,蓄意谋杀被继承人的;第二,为了争抢遗产而亲手杀害其他合法继承人的;第三,对被继承人采取长期遗弃或实施严重虐待行为的;第四,肆无忌惮地伪造、篡改、隐藏或者销毁被继承人的遗嘱文件,该行为情节恶劣且影响重大的;第五,采用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迫使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修改或撤销遗嘱,其行为同样严重违反法律与道德准则,因此将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2024-09-21 808次阅读
  • 2024.06.10 50505次阅读
  • 388次阅读
  • 蓄意谋杀其他合法继承人导致其丧失继承权,严重违反道德法制,应遭抵制谴责。杀害、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严重违法处理遗嘱等,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这些规定彰显对被继承人权益的尊重维护,维护继承制度的公平及社会秩序。
    2024-10-14 1391次阅读
  • 2024.06.08 344780次阅读
  • 461次阅读
  • 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丧失劳动能力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
    2024-12-10 955次阅读
  • 2024.06.11 241261次阅读
  • 386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工伤鉴定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鉴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