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谁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谁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1 · 1920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三类人员: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扶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要通知被裁减人员并优先招用。此规定保障特定劳动者就业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对长期服务者和特殊困难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谁

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谁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三类人员:一是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是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是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此规定旨在保障特定劳动者群体的就业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也体现了对长期服务单位和有特殊困难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有啥条件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是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裁员应遵循法定程序并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是啥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需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这是为保障职工知情权,使其了解企业困境。其次,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以及经济补偿办法等。之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意见。报告后,用人单位方可正式实施裁员。用人单位在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在探讨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谁这一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优先录用的对象范围。那么在此基础上,我们来进一步思考。比如,被优先录用的员工后续在工作中若遇到与原经济性裁员相关的遗留问题,该如何解决?是薪资待遇方面可能存在的调整,还是岗位职责划分上的一些模糊地带。又或者,当企业再次面临类似情况,优先录用人员的标准是否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呢?若您对这些拓展问题存有疑问,或者还有其他关于经济性裁员优先录用的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劳动关系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关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