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是已经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并未生效。离婚协议书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生效条件为办理离婚登记。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所以,仅签字不满足生效要件。
二、离婚协议书是自带还是提供
离婚协议书既可以自带,也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模板后自行填写。
若自带,夫妻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自行拟定离婚协议书。拟定过程中需确保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表达双方真实意愿,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若选择使用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模板,一般是在双方已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好具体内容后,依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但要注意,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多为通用模板,可能无法完全契合所有情况,填写时仍要仔细斟酌,准确表达双方的意思。无论哪种方式,离婚协议书都需双方签字,且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
三、离婚协议书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规定
在离婚协议书中确定孩子抚养权,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协议随父亲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协议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协议书中,要明确抚养权归属,还需约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抚养费应能满足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合理需求。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协议中也可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约定。双方应按照协议书履行各自义务,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是否已经生效这个问题时,要明白它并非签字就立即生效。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任何一方反悔都可随时撤回协议。而且,即便签了字,若在登记离婚审查过程中发现协议存在问题,也可能无法顺利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如果一方在签字后故意拖延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呢?又或者协议中某些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争议该怎么解决呢?若你对这些相关问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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