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需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通常需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明确登记事项。
2.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用以证明双方身份的合法性。
3.商品房买卖合同,此为核心材料,体现双方交易内容和权利义务。
4.相关证明文件,像房屋预售许可证,确保房屋销售的合法性;若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还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5.其他必要材料,依具体情况而定,如共有房屋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等。
准备材料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按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准确提交。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何时可行使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情形下,购房者可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一是开发商根本违约,如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通常为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仍未交付)、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后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等;二是开发商欺诈,如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等事实;三是购房者自身特殊情况,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外,若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也可依约解除合同。解除权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可能丧失该权利。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什么时候能生效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或生效时间,那么自条件成就或时间届至时合同生效。比如约定以办理某种审批手续为生效条件,手续完成合同才生效。
另外,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不履行报批等义务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若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即便合同已签订也不会生效。
在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需哪些材料之后,想必大家对整个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不过实际办理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细节问题。比如材料准备不齐全会有怎样的影响,以及登记后发现某些信息有误该如何更正。这些情况都可能给大家带来困扰。要是你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过程中,对上述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疑问还拿捏不准,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顺利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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