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哪些情形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应向单位担责
劳动者在以下情况需向单位担责:一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提前通知擅自离职致单位业务受影响。二是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约定,若劳动者在工作中知悉单位商业秘密,违反保密协议披露信息,或违反竞业限制在竞争单位任职,需支付违约金。三是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如因疏忽导致单位重大财产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赔偿违约金
劳动者需赔偿违约金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在服务期方面,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在竞业限制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在哪些情形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呢?除了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常见情形外,还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怎么平衡?在解除合同方面又有哪些特殊规定呢?这些问题你是否还存在疑问?若想深入了解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更多详情,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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