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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怎样取得对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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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7 · 1754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获取对方信息途径多样。已知对方基本信息,可通过网络查企业登记资料;可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持令到公安、银行等单位查询相关信息;涉及特定证据,能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若有交易合同、票据等书面材料,也可能从中获取对方信息。
民事诉讼中怎样取得对方信息

一、民事诉讼中怎样取得对方信息

民事诉讼中获取对方信息有多种途径。若知晓对方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可通过网络查询企业登记信息等公开渠道获取企业对方主体资料。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也是可行办法,当事人可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律师持令可到相关单位如公安部门查询自然人身份信息、银行查询账户信息等。还能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当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另外,若有交易合同、票据等书面材料,可能记载对方信息,可从中获取。

二、民事诉讼中的三撤指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三撤”指第三人撤销之诉。它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原案审理,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第三人,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改变或者撤销原案生效法律文书。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为保护受错误生效裁判损害的未参加原诉的第三人权益而设立的救济制度。提起该诉讼需满足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等条件。法院经审理,若认为诉讼请求成立,应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请求不成立,驳回诉讼请求

三、民事诉讼中提出反诉的期限是多久

在民事诉讼里,反诉应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这一规定是为保障诉讼程序有序进行,避免因反诉提出时间不当影响诉讼效率与公正性。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提出反诉,法院可能不会受理,当事人可另行起诉。不过,若原审被告在二审期间提出反诉,二审法院会根据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在民事诉讼中了解怎样取得对方信息至关重要。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规途径,若涉及复杂的商业纠纷等情况,还可以通过调查机构合法获取相关信息,但要注意其合法性与规范性。另外,对于一些隐匿身份的被告,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也是可行的办法。当面临民事诉讼需要获取对方信息时,这些拓展途径或许能为您提供更多帮助。您在实际的民事诉讼中是否遇到过获取对方信息的难题呢?如果还有关于如何精准、合法取得对方信息的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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