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通常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了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若无法举证,解除行为可能被认定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二、不能胜任工作辞退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按法定程序,仅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不能胜任工作如何认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不能胜任工作”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认定需从多方面考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用人单位要制定清晰、合理且向劳动者公示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与考核制度,其中应涵盖工作内容、目标、完成方式和考核指标等。客观的考核过程和结果。用人单位要按既定考核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过程要公正、透明,结果要有相关证据支撑,如工作成果报告、考勤记录等。对比同岗位一般水平。以同岗位大多数劳动者能达到的水平为参照,若劳动者显著低于该水平,可能被认定为不能胜任。
若劳动者被认定不能胜任,单位应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合同。
当探讨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时,我们需明晰,这并非一概而论。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但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过,若用人单位未经法定程序,随意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获得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要是你对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问题,如补偿金额计算、合法辞退程序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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