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诉讼是否可以提劳动仲裁管辖
在法院诉讼阶段,一般不能再提劳动仲裁管辖问题。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通常情况下,在劳动仲裁阶段,当事人应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进入法院诉讼阶段,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审查自身有无管辖权,这与劳动仲裁管辖不同。若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对管辖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视为仲裁委有管辖权,之后在法院也不能再以劳动仲裁管辖为由抗辩。所以,法院诉讼阶段提劳动仲裁管辖一般无实际意义且通常不被支持。
二、法院诉讼中能对劳动仲裁管辖提异议吗
在法院诉讼阶段一般不能再对劳动仲裁管辖提出异议。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仲裁管辖确定后,当事人应受其约束。通常情况下,若对仲裁管辖有异议,应在仲裁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旦仲裁程序启动且已就管辖问题作出处理,进入法院诉讼阶段,法院主要审查仲裁裁决的合法性等实体和程序问题,而非重新审查仲裁管辖。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如仲裁机构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等极个别情况,法院才可能对仲裁管辖进行审查,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所以,一般而言,法院诉讼中不能对劳动仲裁管辖提异议。
三、劳动仲裁管辖异议应在何时提出
劳动仲裁管辖异议应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仲裁程序有序进行,保障当事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管辖问题表达意见,维护自身权益及仲裁程序的公正性、效率性。若未在答辩期满前提出管辖异议,后续再以管辖问题主张权利,往往不会被轻易支持。
当我们了解了在法院诉讼阶段一般不能再提劳动仲裁管辖问题后,或许有人会好奇,那要是在整个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对于管辖相关的其他特殊情况不了解该怎么办呢?比如,如果存在多个劳动仲裁委,不知道该如何正确选择最适合自己案件的那一个。又或者在仲裁阶段提出管辖异议的具体流程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如果您对这些围绕劳动仲裁管辖的延伸问题还有疑问,不要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劳动争议处理中关于管辖的种种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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