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民事诉讼收取的费用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费用,主要有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这两块。
案件受理费收取规则不同。财产案像合同纠纷,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金额越大比重越小;非财产案如离婚等,按件或一定标准收。
其他诉讼费用包含申请费,像申请财产保全等,按不同事项规定标准交;还有证人等出庭的费用,按国家规定算。
当事人通常要先交费用,困难时能申请缓、减、免。费用大多败诉方承担,部分案件按胜败比重分担。
二、民事诉讼费用减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民事诉讼费用减免规定如下:
免交情形: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
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
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减交情形: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当事人申请费用减免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民事诉讼费用减免的规定有哪些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民事诉讼费用减免规定如下:
免交情形:符合特定条件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如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本人或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补偿;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减交情形:当事人申请减交诉讼费用获批准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其他确需减交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费用减免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法院审查决定。
当探讨对民事诉讼收取的费用有哪些规定时,除了常见的案件受理费,还有一些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民事诉讼中,若涉及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缴纳申请费的,费用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另外,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也需当事人负担。这些额外费用的规定也是民事诉讼费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你在了解民事诉讼费用规定过程中,对费用的缴纳方式、减免条件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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