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四种情况不能离婚的
女方在孕期、产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通常不能提离婚,这是保护女方。但女方提或法院认为必要时除外。
现役军人配偶想离婚,要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以此维护军婚稳定。
夫妻感情没破裂,法院一般不准离婚。因为审理离婚案,关键看感情状况。
没达成离婚协议,像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没协商好,无法协议离婚,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法判。
二、哪四类情形下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呢
依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以下四类情形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1.未达法定婚龄: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此年龄标准,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2.非双方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若一方受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请求撤销婚姻。
3.已有配偶: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者再申请结婚登记,构成重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
4.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近亲结婚存在较多遗传隐患,法律禁止此类婚姻登记。
三、不能离婚的四种情况有何法律依据
不能离婚的四种常见情况及法律依据如下:
1.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为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合法权益。
2.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目的是防止当事人随意、轻率地提起离婚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一说。
当探讨哪四种情况不能离婚的时候,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延伸问题。比如,在不能离婚的这些情况过后,如果决定离婚,财产又该如何分配呢?一般共同财产会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分割,特殊情况还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等因素。另外,若存在子女抚养问题,抚养权的归属也至关重要,通常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要是你对不能离婚的情况还有更多疑问,或者对后续财产分配、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感到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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