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工资补偿金当天结清吗
通常来讲,当合同到期,劳动合约终止之时,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务必要在离职的那个时候结清清楚。
从工资这一方面来说,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要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约的这个时候,一次性把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全部付清。
而对于经济补偿金,也是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那个时刻确定好具体的数额,然后进行支付。
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状况,就像用人单位可能因为需要进行核算等各种原因,没办法在当天就把款项结清。
但这种情况属于个别的现象,并且用人单位不应该没有任何理由地拖延。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把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结清,劳动者是有权利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的义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到期工资要最后一天结算吗
在我国,不存在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到期时工资必须在最后一天结算。
通常情况下,工资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予以支付。
倘若合同到期且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应及时结清工资。
这里的“及时”虽未确切定义为最后一天,但也需在合理期限内,像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的较短时间内就应结清。
若用人单位恶意拖延支付到期合同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
三、合同到期工作岗位变动自己辞职有赔偿吗
通常来讲,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一般是很难获得赔偿的。
从劳动合同法的层面而言,合同到期后,单位和员工商量着去变更岗位,这属于正常的劳动合同变更范畴。
要是员工因为岗位变动而自己主动辞职,那就不符合用人单位依法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情形,像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才会涉及赔偿。
不过,如果岗位变动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说变更后的岗位带有侮辱性、惩罚性,或者劳动条件明显下降等情况,员工辞职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被迫辞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我们探讨合同到期工资补偿金当天结清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这不仅仅是时间节点的判定。除了工资补偿金,可能还涉及到其他权益的处理。例如合同到期时,公司是否还应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这些权益和工资补偿金一同构成了员工在合同到期时应得的完整权益。而且如果公司未能按时结清工资补偿金,员工可以采取哪些合法的维权途径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您对合同到期后的权益结算、维权手段等仍存在疑问,不必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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