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怎么还要收监
在取保候审阶段被收监的情况,可能由诸多原因导致。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可能性:被取保候审者在这期间违背了一些相关的规定,诸如未得批准而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域范围;
对证人进行干扰从而影响其作证的真实性等等。
此外,如果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这些新发现的内容足以改变原有的强制措施也是有可能的。
最后,如果案件的性质、情节出现了重大的转变,不再适宜采取取保候审这种非羁押性的司法措施时,那么被取保候审者也会面临再次被收监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阶段被收监可能因多种原因,如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所在地、干扰证人等,或取保候审时发现新犯罪事实证据足以改变强制措施,或案件性质情节重大转变不再适合取保,被取保者就可能被收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我不想交怎么处理
如若无法缴付取保候审保证金,那么可以考虑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考虑到符合逮捕条件且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时,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施行监视居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重大疾病、生活起居不便者;
其次,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妇女;
第三,是上述特殊人群中唯一的抚养者;
最后,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或者是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实际需求,采用监视居住措施更能带来便利。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后还会突然来抓么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并不意味着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已经结束。实际上,若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在事件的办理过程中,办案单位发现到了一些新的关键性证据,证明需对其施以更强硬的刑事限制措施时,该名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肯有再遭到逮捕之虞。比如说,如果被取保候审者擅自从所在地市县外出而未得到执行机关的认可,或试图干涉证人提供真相、毁坏伪造证据等等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他们重新被送入羁押场所。同时,如果有新的证据显示犯罪情节严重,不再适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那么也会考虑对其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
取保候审阶段被收监可能因多种原因,如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所在地、干扰证人等,或取保候审时发现新犯罪事实证据足以改变强制措施,或案件性质情节重大转变不再适合取保,被取保者就可能被收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