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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公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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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4 · 1814人看过
导读:如果对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有异议,建议先和相关部门深入沟通协商,把自己的诉求和疑问说清楚。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局这些部门申诉,让他们去调查调解。另外,要收集好证据,要是有必要,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这些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公正怎么办

一、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公正怎么办

若是您对于征用土地所相应的补偿款项的分配事宜持有异议,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与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部门或者组织进行深入的沟通与协商,以便能够清晰明了地表达出您内心真实的诉求以及由此产生的疑惑。若经协商后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您便可考虑向当地的政府部门提出申诉,例如国土资源管理局等,并请求他们对此事展开深入的调查与调解。

此外,您也可以积极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发起行政诉讼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因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款之纷争,诉讼时效定为三年,自权益方明确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其赖以保障者之日开始起算。

所谓诉讼时效,即赋予受民法保护之权益的权利人在法定时间期限内不行使相关权利的规定。

当此时期限满期之际,被告方可援引诉讼时效抗辩权来抵抗原告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征地补偿款纠纷怎么起诉

因征地补偿款所引发的争议进行诉讼时,必须依照特定的流程操作。首要步骤在于找出适当地被告对象,往往是负责实施征地行为的行政机构或者相关的责任单位。接着,需要详细拟定出正式的起诉状,明确表述出原告以及被告的基本资料,详列实际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等等关键因素。此后,将收集到的各类相关证据进行整理归类,例如征地公告、补偿协议、土地权属证明等重要文件。最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一般情况下,这会涉及到征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法定的举证期限,清晰且准确地阐述事例的事实和理由。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这类纠纷往往错综复杂,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提起诉讼之前,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对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有异议,建议先与相关部门深入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诉求与疑虑。协商无果,可向国土资源管理局等申诉,请求调查调解。同时,搜集证据,必要时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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