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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协商条款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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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3 · 1894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协商条款涵盖: 1.试用期条款,约定试用期期限及工资报酬; 2.培训条款,规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3.保守秘密及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经济补偿金及违约责任。这些条款应依法协商,确保双方权益。
劳动合同的协商条款包括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协商条款包括哪些

1.试用期条款: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经与劳动者共同协商,确立了劳动合同期限与其相应试用期的合理期限,并设定了试用期工资报酬的划定标准。

2.培训条款:当用人单位为了提升劳动者的专业技能水准而出资提供特定的专项培训费用,并且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时,则可与该劳动者签订这一培训条款,以此约定为期多少年的服务期以及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所应承担的相应违约责任

3.保守秘密及竞业限制条款:对于那些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及其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之义务的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能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性要求,制定相应的竞业限制条款,且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此期间每月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并明确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要具备哪些

作为雇主,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您将面对诸如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各类组织等不同类型的主体资格要求。因此,对于这些不同类型的主体,我们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辨识其相关情况。为了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应该结合实际的工作需求,合理地制定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在现如今的劳动关系中,我们对于协商条款的设置愈发严谨与细致。这其中包括了以下三个重要方面:1.关于试用期的相关条款,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具体时间段以及相应的薪酬标准;2.关于员工培训的相关条款,详尽地制定了服务期限以及如果违反则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3.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争禁止的相关条目,详细阐明了如何支付经济赔偿金额以及违约后应当担负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这些协商条款都应当严格依照现行法规进行深入探讨,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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