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离职不批准我直接走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离职请求,但被雇主拒绝批准,这并不会对劳动者产生任何直接的不利影响。只需满足劳动者提前三十天将离职意愿以书面方式告知雇主,即可终止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此过程中无需获得雇主的同意或批准。而对于处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来说,只需要提前三天向雇主表明辞职意向,同样也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离职不放人怎么处理
若劳动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递交辞呈,那么自三十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即可视为劳动者已经合法地终止了与该单位的雇佣关系。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根据相关法规妥善处理离职事宜,而用人单位则必须予以配合,不得无故阻挠或拒绝。故即使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辞职请求持有异议,劳动者也可以在其已将辞职信送达给用人单位超过三十个自然日后进行相应的工作交接,并正式结束在该单位的职业生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工若遵循法定程序提交离职申请,即便雇主未能予以批准,亦不会对劳工本人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在这方面,只需劳工提前30个自然日向雇主递交书面辞呈,劳动合同便可依法终止,无需经过雇主的首肯。至于处在试用期内的劳工们,他们仅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雇主发出通知,便有权随时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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