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告公司不交社保,劳动仲裁会怎么处理
若员工发现所在工作单位未能依照法律法规,为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最佳的应对之策是采取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妥善解决。首先,强烈建议您首先试着与其所在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积极地协商协调,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要求对方尽快对遗漏未交的相关社保费用予以补齐缴纳。其次,若经过友好协商后未能取得相应效果,您依然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向本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诉求,让他们介入调查核实此事。
再者,您亦可选择直接向相关的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投诉报告,借助他们的权威公正性去督促雇主按规定向您缴纳应有的社保费用。另外,若以上所有路径均未能帮助您圆满解决此问题,那么您将有权利进一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仲裁裁决解除与现工作单位的聘用劳务关系,并且同时对雇主追索经济上的补偿赔偿。
再次,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若由于未缴纳社会保险所导致的种种问题使您无法在某些方面享受到社保福利的保障,例如对于可能出现的工伤险赔偿待遇以及产妇分娩后的生育津贴等,您有权要求所在的公司对此全额承担起因他们未能按照规章制度办理社保而由此引发的所有赔偿责任。
最后要提醒您的是,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每个企业负有为负责提供安稳工作环境的员工依法建立并缴纳社会保险制度的义务,如果工作单位未遵守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未按照规定依照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无疑这种行为构成了非法行为,您作为相对人,理应享受到对行为人的强制补缴社保的要求以及相应的行政或者司法处罚和赔偿的同时,企业也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员工告公司没签合同能胜诉吗
在确凿充足的证据面前,胜诉并非难事。企业未与员工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实属违法之举;
然而,员工并无需直接进行诉讼程序,如向相关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等途径即可妥善处理此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倘若员工发现所在公司未能依法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他们可以首先尝试通过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来推动此事的妥善处理。若经过多番协商仍然无法取得满意的结果,那么他们就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帮助,通过投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以上途径都未能解决问题,那么员工还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用人单位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给员工带来的工伤赔偿以及生育津贴等相关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职责,任何未按规定履行该项义务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强制性补缴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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