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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加班算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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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2 · 30699人看过
导读:强制加班是违反《劳动法》的。员工加班,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高于基本工资的加班费,如果通过强迫自愿加班的方式来变相的来要求员工免费加班,可以保留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
强制加班算违反劳动法吗?

一、强制加班算违反劳动法

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时间的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的相关规定

1、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2、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5、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以任何理由或者形式变相强迫加班的行为都是违反《劳动法》的。遇到这种黑心公司应该尽早的辞职,并且保留证据,及时的向相关部门投诉,签合同的时候也要注意,合同上的条款是不是破坏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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