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是前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不能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
1、产生利息费和滞纳金。承担高额罚息信用...
-
信用卡逾期还不上的后果:需要偿还逾期利息...
-
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