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承业(绵阳)律师事务所
高超律师,现在重庆承业(绵阳)律师事务所执业。高超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缜密的逻辑思维以及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在应对复杂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要点,冷静应对,灵活处理。自执业以来,一直秉承着“以最小的成本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的办案理念,同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总结钻研法律知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利益。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诉讼、债权债务等案件,专业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获得当事人的好评,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信赖。通过自己办理的案件分析和总结出更多的诉讼案件的突破点,为案件提供了更好的解决路径,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高超律师有着深厚的专业底蕴,值得信赖。
咨询该律师取保候审届满后,案件要是还需要接着侦查、起诉或审判,那根据法规,我们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比如,有新证据表明嫌疑人可能有危险得羁押,或者嫌疑人在取保期间违规了,那他们可能就会被拘留或逮捕,这些措施更严。但用啥措施,得看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综合权衡。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还包括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公安机关实施的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临时封闭管理与占有场所财物、扣押争议财物、冻结账户存款等。这些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性手段,旨在限制相对人在特定情况下行使特定权利或履行特定义务。它们确保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同时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保护证据,防范风险,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短暂严格约束或对法人财物临时全面监管的行为。其类别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财物、扣押财物、冻结资金账户等,旨在维护公共秩序与执行行政管理。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第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是终局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