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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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碰到公司要倒闭了,还欠着钱没还,那这事儿就得按规矩来了。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七十条,这个时候负责清理公司账目的人就要赶紧行动起来,成立个专门的小组来清算公司的各种事情,包括债务问题。如果他们没有按时完成这些工作,你作为债权人就有权去法院告状,让法院派人来接手清算工作,这样才能保证你的利益不受损失。

当你想要追回一个公司倒闭时欠你的钱,首先要搞清楚这个公司是不是真的按照法律规定把所有事情都处理好了。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七十条,当一个公司要关门大吉的时候,那些有责任的人就得赶紧组织一个清算小组来把公司里的事情都搞定。如果这些人没有按时完成他们的工作,那你作为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请求让别人来接手这个任务。在清算的过程中,清算小组会按照法律规定把公司的债权债务都理清楚,当然也包括追回欠你的钱。

要是你们公司倒闭了,清理债务的那帮人就得赶紧拉个小组来扫尾。假如那帮人没自觉去弄这个事,搞出了损失,他们可得负起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就算公司关门大吉了,清理债务的那帮人要是没把公司的钱债都搞定的话,债主们可是有权找他们要回欠款的。要是那帮人死活不肯弄清算,债主们还能去找法院让他们派个人来接手。所以公司就算没了也还是能要回以前的欠款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之相关法律规定,当法人解散之后,清理执行者应及时组织清算小组开展清算工作。若清理执行者未能按时履行这项职责而导致产生了损失,那么他们就必须负责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也就表明,尽管公司已经依法撤销并完成注销手续,但只要清算执行者未能妥善处理好公司遗留下来的债权债务问题,那债权人依旧可向他们追讨所欠款项。

在公司正式宣告解散之后,若仍有尚未完成支付的债务存在的话,凭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的明确规定,债权人便有权追究责任方即清算义务人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清算义务人须尽快地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展开清算工作,并且依照法定程序对债务进行妥善处理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