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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效力的区别有哪些

时间:2025.05.29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241人
律师解析:
欠条
借条
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
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
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欠条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
和欠条
,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
和欠条
,则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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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和欠条是两种不同的书面证据,主要的区别:借条的形成原因一般都是借款,借条持有人持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时,无需证明借款的事实,法院一般都会依据借条认定借款的事实;......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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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存钢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

曾存钢律师,法学硕士学历,专职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方向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服务和刑事辩护。在合同纠纷、债权纠纷、婚姻家事、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股权激励、知识产权、政企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办案金额涉及上亿元,很好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同时担任多家政府和企业的法律顾问,赢得了客户较好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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