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咨询该律师1、制定内部的保密规章制度,比如订立企业内部对资料、文件、图纸的管理方法以及职工守则。2、与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合同.如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调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走时将资料、图纸等交还等。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有两方面,即企业本身和合同本身进行,企业需要有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并且需要时刻加强,对于企业订立的合同,合同之中是需要有明确的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的,需要约定相应的违约事由,确定违约金的支付比例以及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中公司可以指派专人来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然后对知识产权的创造价值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级,建立相关的只是产权的数据平台,然后运用相关知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可以组建商业秘密管理专门机构,也可以指定企业法律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小企业或者商业秘密相对较少的企业,也可以指定专人负责管理。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应根据商业秘密产生、复制、存储、传递、使用、保管等运行轨迹,以有效控制接触范围、消除泄密隐患为主要目的制定。
1、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2、企业可以采取经济手段保护商业秘密。3、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