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一方有精神分裂症是否为无效婚姻
时间:2025.05.2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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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一方有精神分裂症不是《
民法典》中规定的无效婚姻。
重婚、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
法定情况下可以请求
撤销婚姻。
法律中常见的
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
欠缺
当事人的
结婚合意,违反禁止
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重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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