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咨询该律师行政诉讼时效实行20年的规定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定类型的时效性诉讼之最长期限为整整二十年。若因涉及到不动产权益而发起的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对于其他的普通案件来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若经过五年还未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在此期间内,该类诉讼的最高起诉期限被严格限制在二十年内。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履行期限主要由行政行为和相关法规确定。对于已经明确规定期限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对于没有明确规定期限的,行政机关应该在合理时间内完成,需要考虑行为的性质、复杂程度和流程等因素。当原告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时,行政机关必须及时回应并处理。
1.原告在诉状中不适格被告不变更且无合理理由,驳回起诉后仍以新被告起诉同一行为算重复;2.同一事件中已有实质性法律利益人员起诉且未终审,其他人再诉视为重复;3.已撤诉未经允许重新起诉,认定为重叠;4.法定时限内未诉转复议被驳回后复议维持,再诉原行政行为视为完全重复。
行政诉讼中,被告确定原则如下:一般为作出行政决策的机构;多个机关共同行为,列为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委托方为被告。公民、法人诉讼,遵循这些原则。被告主体根据行政决策者、委托关系或共同行为确定。
行政诉讼中,被告适格原则如下:一是直接起诉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二是联合行为的,所有参与机关皆为共同被告;三是行政机关授权实施行为的,授权机关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