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男,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司法局律师调解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工作近10年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几百起,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和诉讼经验。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业秘密等)、建设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款、工程鉴定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经济犯罪等。有专门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以办案认真谨慎、尽职负责而获当事人普遍肯定。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电话或者加微信联系,联系方式为主页展示电话。
咨询该律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相关罚则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依据如下规定进行惩处:首先,如果行为人未获得注册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授权,却擅自在同类的商品或服务领域中使用与该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且情节严重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相应罚金;其次,行为人如明知所售卖的产品系假冒注册商标而依然持续进行销售活动,若由此获取到较大数量的非法收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同样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是否会导致刑事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就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比如,侵犯商业秘密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无法挽回的社会影响;未经授权复制、发行作品,且违法所得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追责标准如下: -销售假冒商标商品,非法经营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制造、出售标识达到2万件以上,即可构成犯罪; -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达到3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额达到5万元以上,才可定罪。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关键要素主要包括:一是未经授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损害其合法权益;二是给权利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三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比如明知未经许可而生产、销售专利产品。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包含了多种行为,比如:冒用他人的商标、销售冒用的商品、私自制造或销售商标标识、盗用他人的专利、侵犯著作权、售卖侵权的复制品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等。这些行为对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造成了损害。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定罪和量刑的轻重会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状况以及恶劣程度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