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
1、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
2、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以下几种情况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
企业(包括个体户)之间
经济纠纷的投诉;
个人之间私下交易商品的投诉;
提不出被诉者的名称和地址的投诉;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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