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王宜娟律师等多位成员,中国注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陶胜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经办过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数百宗,先后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婚姻家庭、保险纠纷、刑事辩护及企业事务。自执业以来,王宜娟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以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企业和广大当事人的赞赏与认可。 王宜娟律师工作认真、细致、负责,为人诚信,尽最大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最大化,力争把每个案件都做到精益求精。 团队领域: 刑事业务是华商的传统强项业务。该委员会由本所30多名长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组成,有若干案件获得了不起诉或无罪判决的结果,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案例甚多。 婚姻家事及财富规划是华商的核心业务之一。该委员会由本所四十多名长期从事该领域的专业律师组成,致力于为客户解决各类疑难家事纠纷、提供专业的个人及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服务。 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该服务是华商所的核心业务之一。二十多年来,华商所累计为几十万家客户服务,涉及劳动、经济、借贷、贷款、担保等领域。华商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团队,专业承办与合同相关的包括合同监督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违约索赔等诉讼或非诉讼业务,为您保驾护航。
立即咨询破坏公共设施类犯罪的法律制裁关于破坏公共设施罪的量刑标准,其具体内容可大致归纳为两个方面:首先,在一般的状况之下,若涉及到破坏数额较大或者存在着其他较严重情节的话,那么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相应罚金的刑罚制裁;其次,若是破坏数额重大甚至还伴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话,那么将被处以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这样更为严厉的刑事惩罚。
破坏公共设施的相关法律责任对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的惩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治安拘留及罚款,处罚期限在十日至十五日之间不等。此类行为具体体现为损坏石油燃气管道设备、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洪工程设备或水文监控系统、测量仪器、气象测绘、环境监测设备、地质探测设备、地震检测系统等等各类公共设施。
损失轻者受治安处罚,重者涉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共设施主要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损失超五千元须担刑责。行为包括损毁油气管线、电力电信等公共设施,属故意毁坏财物范畴。
公共设施破坏类犯罪的法律制裁方式包括:一般情形下,破坏公共设施若数量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罚款等惩罚;情节特别严重或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制裁。若行为未构成犯罪,将受行政处罚。
若行为人非故意损坏国家或公众财物,通常不构成犯罪,但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过失破坏交通设备行为,可比照破坏交通设施罪从轻处理,量刑在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之间;情节较轻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