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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

时间:2020.10.2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45人
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可知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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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续签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可知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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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应该咋样赔偿

    孙庆辉律师

    孙庆辉律师

    1、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合同的话,如果是协商解除合同的,按一年赔一个月工资给员工,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2、如果劳动派遣员工想解除合同,,辞职时,提前三十天通知派遣单位,或者实际用人单位。员工提前三十提出辞职,是不用支付向公司支付赔偿的。

    浏览量:924 2022-08-14
  • 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能能咋样赔偿

    孙庆辉律师

    孙庆辉律师

    1、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合同的话,如果是协商解除合同的,按一年赔一个月工资给员工,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2、如果劳动派遣员工想解除合同,,辞职时,提前三十天通知派遣单位,或者实际用人单位。员工提前三十提出辞职,是不用支付向公司支付赔偿的。

    浏览量:834 2022-08-14
  • 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

    孙庆辉律师

    孙庆辉律师

    《民法典》没有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可以终止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法定其他情形。

    浏览量:1274 2022-08-14
  • 公司调岗降薪是可以拒绝的吗

    彭艳军律师

    这个需要看情况。如果是合理的岗位调整,工作地点、工作条件没有根本性改变,劳动合同又没有约定,属于企业正常经营管理范围,合法,员工不能拒绝。如果岗位调整超出正常范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条件的,应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变更合同才可以。

    播放量:1168 2022-06-07
  • 试用期长短是由企业单方面决定吗

    钟玉琳律师

    不是。试用期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进行设定,按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各部门责令改正。

    播放量:1224 2022-06-07
  • 劳动合同内容中有哪些必备条款

    钟玉琳律师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播放量:1199 2022-06-07
韦柳雪律师

广西同权律师事务所

韦柳雪律师从2001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法律功底扎实、并且具有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为人正直、踏实,办事严谨细致,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曾成功代理过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擅长办理家庭婚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索赔、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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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顺延要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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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顺延不要签合同。一般情况之下,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劳动者还在医疗期或者是在哺乳期的情况之下,劳动合同的期间应当自动的延续到结束为止。

  •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署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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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 劳动合同违约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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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是违约要支付违约金。一般在劳动合同中是不能随意的约定违法金的,但是企业对于商业秘密需要劳动者保密的,或者给于劳动者进行培训的,那么劳动者存在违约行为的,就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