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强制变更
夫妻房产姓名。
当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变更,一方却不履行,另一方可
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受理申请后,会给
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协助执行通知书。
登记中心会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3.申请强制执行要在法定期限内,且符合
立案条件。
没有生效法律文书,法院通常不会启动程序。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法院生效调解书明确要求将二人共有的房产变更至小朱名下,但小丽拒绝履行该义务。小朱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丽认为法院不应介入此事,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生效法律文书明确要求对夫妻房产进行姓名变更,而一方拒绝履行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法院的生效调解书已明确房产变更事宜,小丽拒绝履行,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合理合法。
2、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中心应依据法律文书和通知书要求办理房产姓名变更手续。同时,申请强制执行需在法定期限内且符合
执行立案条件,若缺乏生效法律文书,法院一般不会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本案小朱申请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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