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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三天内可以补交证据怎么算

时间:2025.07.31 标签: 诉讼仲裁 证据调查 阅读:831人
律师解析:
1.开庭后三天内可补交证据,这里的三天通常指自然日,起始日期依具体情况而定。
2.若法院明确从开庭结束当日起算,当天不算,从次日开始计三天。
如周一开庭结束,从周二算到周四。
3.若法院未明确起始时间,司法实践一般从开庭结束次日起算。
4.当事人要在三天内提交证据,且形式要符合要求,如书证要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逾期提交,法院可能不采纳,除非有客观原因。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开庭后,法院未明确告知补交证据的起始计算日期。小朱认为应从开庭结束当日起算三天内补交证据,而小胡则觉得应从次日起算。小朱在开庭当日后的第三天提交证据,小胡以小朱逾期为由,要求法院不予采纳该证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若法院未明确说明起始时间,司法实践中一般遵循从开庭结束次日起算的原则。在此案中,法院未明确告知,所以应从开庭结束次日起算三天。
2、当事人需在规定的三天内将补交的证据提交给法院,且提交时要确保证据形式符合要求。若逾期提交,法院可能不予采纳该证据,除非当事人能证明存在客观原因导致逾期。小朱若无法证明存在客观原因,其在按照自己理解的时间提交证据,可能会因逾期不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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