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先查看
租赁合同里的
违约条款。
若
房东违约,可追究其责任。
2.《
民法典》规定,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或
赔偿等责任。
可要求房东按原合同出租商铺。
3.若继续履行没意义,可要求
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润。
协商不成,可
诉讼或
仲裁,备好合同等
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房东小许签订了
商铺租赁合同。然而,在租赁期内,小许因自身原因打算收回商铺,不再出租给小朱。小朱认为小许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继续
履行合同,但小许拒绝。小朱认为自己因另寻商铺产生了差价损失和装修损失,还存在预期经营利润损失,双方就
违约责任承担问题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小许中途收回商铺,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2、小朱有权要求小许继续履行合同,按原合同约定出租商铺。若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小朱可要求小许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另行租赁商铺的差价、装修损失,以及
可得利益损失如预期经营利润。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需准备好合同、违约证据等材料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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