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院整体回避和管辖权异议的相关规定是,审判员和当事人有相关的利害关系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需要回避,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法院立案后,案件当事人可以在递交答辩状时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15天,此期限从法院收到案件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法院经过审理后确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的,会将案件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进行审理。
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在驳回管辖权异议申请裁定书送达的十日内提出上诉,由法院按照诉讼的程序来对管辖权异议情况进行审查和裁定。更多关于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被告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此时是可以在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的,即如果是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的,那么对于该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被告当事人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通过上诉来进行救济的。
需要向上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依法审理。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之后,受诉法院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被驳回管辖权异议上诉程序是什么,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