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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私下签的房子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5.07.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00人
律师解析:
1.个人私下签订的房子买卖合同通常有法律效力
依据民法典,当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生效。
2.房屋买卖有特殊规定,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转让要签书面合同并办权属登记。
没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却影响所有权转移,买方未过户就没取得所有权,只有合同债权。
3.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可撤销情况,或违反法规,可能被撤销或认定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私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小朱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小许,合同签订后小许支付了房款,小朱也交付了房屋。但之后小朱以合同未办理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想收回房屋,小许则认为合同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合同生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小朱与小许签订的合同若满足这些条件,合同是有效的。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权属登记,虽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会影响房屋所有权转移。小许虽支付房款并占有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仅享有合同债权。若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小朱不能以未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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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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