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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欠钱的人要钱不离开算跟踪吗

时间:2025.07.2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82人
律师解析:
1.跟着欠钱的人要钱是否算跟踪要具体分析。
若合理跟随以合法讨债,没严重干扰债务人生活和自由,不算跟踪。
2.若跟随行为过度滋扰,像长时间不间断跟、多处紧密跟随,影响债务人正常生活,致其恐惧不安,可能被认定为不当跟踪。
债务人可报警债权人或受治安处罚
3.讨债应走合法途径,如协商、调解或起诉,别用不当方式给自己惹法律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因小李欠款未还,便一直跟着小李要钱。起初小朱只是在合理范围内跟随,未对小李造成明显干扰。但后来小朱长时间不间断地跟随小李,无论小李上班还是回家都紧密跟随,导致小李产生恐惧、不安心理,正常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小李遂打算报警处理。

案情分析:

1、在本案中,小朱一开始合理跟随小李要钱,目的是合法催讨债务,未对小李正常生活、人身自由造成严重干扰,通常不算跟踪。
2、但之后小朱长时间不间断跟随,在多个场所紧密跟随,影响小李正常工作、生活,使其产生恐惧、不安等心理,可能被认定为不当跟踪行为。小李有权报警处理,小朱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处罚。小朱追讨债务应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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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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