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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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敲诈勒索未遂案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意图侵占的财产数额来确定的。敲诈勒索金额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即使未遂案件没有得到财物,但如果情节严重,如多次勒索、针对弱势群体、导致被害人自杀等,仍可能被立案追诉。

虽然敲诈勒索的金额为3000元,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行为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即便行为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仍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使用的手段以及未能得逞的原因等,来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70万元未遂,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来说,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遂的情况表明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得逞,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给予相对较轻的处罚。

敲诈勒索未遂金额达七万元的量刑准则是怎样的在敲诈勒索罪中,针对未遂行为的惩治措施是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基础刑期进行量刑,具体的判罚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适当从轻或予以减轻。

对于实施犯罪但未能成功达成的未遂案件,可视情节轻重参照完成型犯罪酌情给予轻微或减轻惩戒。敲诈勒索案中若获利达到五万元,便可归类于敲诈数额较大的范畴,应判处相当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罚,同时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行是指犯罪份子以非法占有的为主要图谋,针对被害者采用恐吓、威胁以及要挟等手段,掠夺被害者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