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离婚时,夫妻财产通常会按照一定原则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享有,这意味着双方都有权平等地分享财产。如果一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过错行为,那么无辜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中可能会获得更有利的地位。此外,在考虑财产分配时,还会考虑到子女的利益、赡养父母的责任以及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的协助和付出等因素。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常见且合理的方式。
离婚后可否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法律问题探讨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仍然有权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主张重新对已分配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依据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在此情形下,某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并以其配偶蓄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或者肆意挥霍婚姻双方共有的财产等理由作为支撑,请求司法机构再次对这些共有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分配。
关于夫妻离婚后一年内能否重新起诉财产分割问题的探讨在婚姻解除后的一年期限内,相关人士是享有提出重新分配财产权益的权利。然而,倘若在此期间内达成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并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行为的话,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诉讼请求将被人民法院坚定且有决断地拒绝。
1、在离婚协议的条款上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的条目时,只要双方有达成共识的可能性便可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改。2、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变,无论协议内具体内容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抑或是违背了自由意志原则,例如存在欺诈或威胁等情况出现,特殊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也有权向法院提交申请以获取对协议条目的修改权。
离婚案件中,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权多分割财产确实如此。首先,就抚养子女的问题,当事人完全具备自行协商并约定其中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中所占比例较高的权利。其次,当涉及到离婚问题时,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自主协商处理,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具体状况,在权衡照顾子女、保护女性及无过失一方利益等因素之后作出最后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