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双方共同销毁合同,不代表合同不用继续履行。
合同关系靠双方合意建立,合同文本只是载体。
2.仅销毁合同文本,未达成
解除合同的一致意见,合同
权利义务仍在,双方要按约定继续履行。
3.销毁合同且有解除合同的意思,又无不得解除的情形,合同自解除时终止。
4.若一方已部分履行义务,可依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对方
恢复原状、补救并
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李签订了一份
合作合同。一段时间后,两人一起销毁了合同文本。之后,小何认为合同已无需继续履行,便停止了相关工作。但小李却要求小何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小何则坚称合同已因销毁而失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合同关系的成立基于双方的合意,合同文本只是载体。小何和小李虽销毁合同文本,但如果未达成解除合同的一致意思表示,合同权利义务依旧存在,双方仍需按约定继续履行。
2、若两人销毁合同时有解除合同的意思,且无法律规定或约定不得解除情形,合同自解除时终止,无需继续履行。
3、若在销毁合同前有一方已履行部分义务,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对方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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