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订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时间:2025.07.18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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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单纯装订一般不构成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复制发行、网络传播作品,
违法所得多或
情节严重的行为。
2.若装订者明知装订的是
侵权复制品,且装订是侵权链条一部分,参与复制发行并达入罪标准,可能成
共犯。
3.装订者不知情或装订与侵权核心行为无关,通常不构成此罪。
案情回顾:小何经营一家装订店。小胡找到小何,让其装订一批书籍。小何未过多询问便进行了装订工作。后经调查,这批书籍是盗版书籍,小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
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这些书籍。小胡被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小何是否构成该罪的共犯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等,违法所得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单纯的装订行为通常不构成此罪。
2、若装订者如小何明知所装订的是侵权复制品,且装订行为是整个
侵犯著作权犯罪链条的一部分,达到入罪标准,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共犯。若小何不知情或装订行为未与侵犯著作权的核心行为相关联,一般不构成该罪。需进一步查明小何是否知晓书籍为盗版来判定其是否构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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