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遇到高空抛物伤人事件,第一时间应该拨打110报警,让公安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如果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抛物者就会受到法律制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害者还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要是找不到具体的侵权人,除了能证明不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外,其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都要承担补偿责任。
高空抛物伤人且找不到肇事者,全体住户可能要担责。民法典明确规定,严禁抛物。要是找不到侵权人,除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其他住户都要补偿。管理者要是没做好预防措施,也得担责。受害人可以起诉住户,但能证明不是侵权人的住户可以免责。
高空抛物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它不仅会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中国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止高空抛物。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伤人事件,而无法确定肇事者,那么大楼内的相关住户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由所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住户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住户能够证明自己在事件发生时不在现场,或者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与事件无关,那么他们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住户应该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避免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要是高空抛物伤人却找不到侵权人,那受害人可以向可能抛物的建筑物使用者索赔。根据《民法典》,严禁高空抛物,侵权人得承担民事责任。要是侵权人找不到,那使用者得赔偿,但可以向真正的侵权人追偿。物业和建筑物管理机构有义务预防高空抛物,不然就得承担侵权后果。
当高空抛物致使他人受伤但抛物者身份不明时,受害者可向有关建筑物使用者进行赔偿请求。这些可能需要负责的使用者在先行赔偿后,若确定了具体的侵权人,则有权向其进行追偿。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建筑物使用者共同维护公共安全,降低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