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对于非公开交易的公司股权转让,需召集股东会议,进行资产评估和验资,出让方需作出正式决议,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妥善处理变更登记手续。依《公司法》第137条,股东股份可依法转让,第139条规定记名股票转让方式及载入股东名册的要求。股东大会前20日或股权分配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变更登记,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直接转让是出让方直接向受让方转让股权,而间接转让则涉及继承、公司并购等因素导致的股权变动。在实际操作中,将直接转让转变为间接转让,可能有助于规避税收。这两种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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