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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带回来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7.12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1440人
律师解析:
1.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得分情况看。
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彩礼,一般算对女方的个人赠与,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2.结婚登记后给的彩礼,没明确只给女方,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
明确只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
3.法院判时会综合当地习俗和彩礼用途。
像彩礼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用品,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在结婚登记前,小朱父母给了小丽20万彩礼。婚后,二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对于这20万彩礼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丽则觉得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此外,婚后小朱父母又给了10万彩礼,未明确赠与对象,小朱和小丽也对这10万的性质有分歧。

案情分析:

1、结婚登记前的20万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女方的,通常视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这20万应归小丽所有。
2、结婚登记后的10万彩礼,赠与人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10万应由小朱和小丽共同分割。法院还会结合当地习俗、彩礼的用途等因素综合考量其最终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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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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